工业垃圾 岂能乱倒乱放?
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及时处理获点赞
近日,羊大哥接到永康读者反映,在永康城西街道颜库村附近,有大量的工业垃圾乱倒乱放,更严重的是,还有为数不少的危险废物——用蛇皮袋包装的废油漆渣。读者希望羊大哥能及时予以关注。
据了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废油漆渣,属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HW12类危险废物。废油漆渣内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苯二异氰酸脂、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按有关规定,产生废染料、废涂料、废油漆等危险废弃物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要按要求向环保部门申报产生的染料涂料废物,废油漆,废漆渣等危险废弃物类别、数量、去向,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等措施进行暂时贮存,并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了解情况后,羊大哥把读者反映的情况告知了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该市环境监察员沈高阳和同事在去现场核实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调去危废运输车,把废油漆渣运往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
在此,羊大哥要为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雷厉风行的作风点赞。
链接: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可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