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公民监督权应落到实处
工粉就未来5年我省立法工作各抒己见
记者洪菡婷报道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18~2022年5年立法建议项目。公众可以在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就这个时期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规范提出建议,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立法项目或者意见、建议。上周五,“浙工之家”就此开展话题互动,工粉们各抒己见。
弱势群体保护受到关注
“严厉打击人贩子,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网友“余梦”表示。在统计中,对弱势群体保护问题发表观点的留言占到了20%左右。
网友“风行”就如何防止或找寻被拐卖儿童提出了建议:儿童落户应该采集指纹,通过立法落实。
网友“day dayup”看到关于儿童被性侵的相关新闻特别揪心,“孩子是弱势中的弱势,对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真的要完善完善再完善!”
除了关注妇女儿童,网友“凹脸卜脑壳”认为老年人也是需要保护的对象。“现在小区里好多卖保健品、健康器材的,专骗老年人。他们的退休金也没几个钱,都给骗光了,还执迷不悟地买买买。”他认为必须加大打击诈骗的力度!
劳动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留言中,劳动权益保护是网友们关注的热点。
网友“辛永海”表示:在当下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民营企业权益的维护、对产业工人权益保障等立法问题上,需要更加完善和健全,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一些私营企业,有的农民工连血汗钱都拿不到。”网友“T驻在角落の青春”谈道,“因此,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让每个工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网友“鹿鹿有为”提出:“虽然有劳动法、工资协商规定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企业因违法成本太低而根本无视法律的规定,因此要对现有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订,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网友“唐唐”认为劳动者的生活权益也应该得到保障,尤其是解决好外来务工子女读书难的问题。
网友“林子”建议:针对新浙江人的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障、住房、交通等一系列问题出台一些法规及实施条例,让新浙江人在省内安心工作和生活。
社会发展新问题亟待解决
近些年,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一些弊端也暴露无遗。
“现在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共享单车,随便停放,无人管理,已然成为城市的新‘牛皮癣’。”网友“周阳波”就认为应该对共享单车立法。
大数据时代,信息日益畅通本是个好事,网友“许lily”是位教师,他却正被经常接到推销房产等陌生电话短信所困扰。“学生家长也经常反映接到各种培训班的骚扰电话,更有甚者能说出孩子各门学科的考试成绩。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必须被重视、加强。”
网友“东方明珠”提出:坚持完善制度,法律护航。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大数据发展的制度保障作用,在法律层面加强对大数据性质、权属和隐私的界定,逐步健全大数据共享开放、许可使用、流通交易、秘密保护等环节的法律规范。
除了信息泄露,网友“木子辰”认为:“要规范互联网络的管理,还应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
公民监督权应落到实处
“我认为,当前最亟待立法的是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网友“吴晨”提出了一个严肃的建议,群众去机关办事,常碰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群众欲知态度生硬或故意刁难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有什么义务必须告诉你?
最近“吴晨”去当地法院办事时,一个戴眼镜的女法官就是这样答复他的。当时“吴晨”平静地说:“《宪法》赋予了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而让我知道你的姓名和职务,这是我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前提和条件,正如你们法院要求前来办事的公民出示身份证件一样,这是再正常、再正当不过的了!”但女法官并不理会,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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