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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男子非法获取出售 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4年

  通讯员林静报道 日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何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外罚金1.5万元。

  2014年3月,湖南人何某来到宁波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上班。何某从事的工作是通过在各类人才招聘网站上下载、加入猎头公司的共享群下载等方式收集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同年年底的一天,何某私下将一家公司的通讯录以300元的低价出售给一名网友,尝到甜头的何某突然悟出一条“财路”,即出售平时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何某注册了一个昵称为“中国通讯录资源库”的QQ号,用这个QQ号不断加入各种猎头公司的群,并将这些群里共享的通讯录和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电脑上,以备跟别人交换信息或出售。

  2015年初,何某离开就职的公司回到老家湖南,2016年8月来到黄岩做淘宝生意。在此期间,何某仍不断在网络上下载和保存各种公民个人信息,并不定时在网络上发布出售信息。何某收集的信息对象涵盖医生、公务员、老师、学生、考生、公司职员等,地域涵盖全国各地。去年8月20日,从事教育咨询工作的陈某想获取一些职业医师的相关数据,以提高工作效率。他在网上看到何某在叫卖各种公民信息,就联系何某讲明来意,两人一拍即合,谈妥价格后,何某将一份内含70余万条普通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通过QQ出售给陈某。

  2016年10月12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7月25日,何某被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在2016年4月至8月期间,何某多次通过QQ将各种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陈某、牛某、金某等7人,价格分别按信息条数批量计算,售价80元至2000元不等。审理期间,何某向法院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悉,涉案的陈某、牛某、金某等7人均另案处理。

  法官说法

  在信息时代下公民的个人信息数据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近年来,网络上出现各种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严重威胁到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要随便在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不可轻易地向他人提供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和利用。同时,也提醒一些心怀恶念的人,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胆敢以身试法,法律必将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3 男子非法获取出售 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4年 2017-09-14 2 2017年09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