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重点发展 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目标到2020年,新增龙头骨干企业100家以上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今后三年,我省将重点发展这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目标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产业贡献作用明显提升,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5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3%;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比重大幅提升,支撑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新增龙头骨干企业100家以上。
该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包括: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进一步壮大物联网产业,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制高点,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突破发展,构建完善新材料产业体系,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和应用,推动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壮大。加快培育壮大数字创意产业。
我省将以“政府引导搭台、企业主体运作、全球精准合作、内外并购重组、推进股改上市、资源政策保障”工业与信息化发展组合拳为抓手,推进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举措。
开展试点示范方面,将分层次开展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与特色企业培育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竞争力较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群体;从区域、行业、企业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重大技术和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落实首台套产品支持政策,帮助企业拓宽技术和产品市场空间,以应用示范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以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为着力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
此外,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实施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计划等。建立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制定落实专项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优势企业围绕提升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整合先进技术、人才、品牌、渠道等核心资源。支持上市公司牵头或联合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瞄准境外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并购和国际产能合作,获取海外品牌、先进技术、高端人才、营销网络等高端要素,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赴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和科技投资基金等,通过海外科技孵化助推省内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