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为职工维权 的好举措
微观点: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的工作需要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新时代要有新作为,绍兴市总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成立,正是这样一个好的开端。
■董柏云
据媒体报道,10月30日,绍兴市总工会“手牵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成立。由14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工作室,阵容大,实力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主要职责是: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办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等。
绍兴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成立,意义深远而显见,笔者感慨多多。其一,让职工在法律援助中感受公平正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扶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是一项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和探索。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出现,这对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其二,凸显了“娘家人”对职工的关爱情怀。索讨欠薪和工伤赔付、特殊利益的保护等,可以说是农民工最头疼、忧心、犯难的事情。对此,该市总工会以“手牵手”的方式,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撑腰、伸张正义,这种体贴入微的体察和换位思考,可以说是他们开创性工作,敢于担当,善于维权的体现。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成立,不仅将减少劳动纠纷处理的时间和成本,更有望使得劳动纠纷的求解更加顺畅。如果没有满腔的“亲民、爱民、为民”的热情,他们是不会“没事找事”、“自讨苦吃”。由此可见,该市总工会的“娘家人”情怀,落实在了要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实实在在的维权!
其三,有利于工会作风建设。“民无苦情不上访。”针对一些职工不了解维权途径、不能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等问题,该市总工会将实行“关口前移、送法上门”,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深入”,为企业职工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体现出更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履行工会职责。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工作的崇高宗旨,也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干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的群众组织性质,决定了工会工作必须去行政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组织需要不断变革、创新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成立,或许正是这样一个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