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我保” 到“我要保”
余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深入人心
本报讯 通讯员滕剑明报道 “余姚市总工会吗?我们公司想给职工参保医疗互助保障,具体需要哪些手续?”“现在投保,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最近,余姚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频频接到这样的电话。“近段时间,陆续有参保的职工获得保障金补助,类似的咨询就越来越多了。”余姚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陈海燕解释说。
余姚市总工会从2004年启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以来,参保企业和职工数量一路攀升。“从起初企业不支持、职工不理解的被动参保,到如今持续升温,主动参保,职工医疗互助实实在在的保障作用开始深入人心。”余姚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列举了一组数字:13年来,全市累计44.5万人次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共2236人次获得保障金补助,补助金额达637万余元。
据了解,余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除了参保者能够享受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需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外,还可参加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以及专门针对女职工特种疾病的医疗互保项目,这两类保障最高均可申请互助保障1万元。
余姚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旨在通过这一平台,减轻广大职工尤其是低收入职工以及患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职工的经济负担,让参与职工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