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快递小哥”合法权益
丽水开展快递业劳动用工检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林丽丽报道 网购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让快递员成为人数增长最快的职业之一。快递行业的劳动用工状况如何?快递员们的工作状况如何?快递小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在“双11”前夕,丽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市邮政监管局、市快递行业协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处,前往水阁物流快递公司聚集园开展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
此次检查包括快递员劳动合同签订、加班工资发放、正常休息权益保障情况等。检查人员在向快递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求各快递公司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劳动用工,关心和维护快递员合法劳动权益:一是新入职快递员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保障快递员正常休息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三是为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
工作人员提醒快递小哥,如果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携带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及身份证,及时前往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