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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区“两办”出台新年1号文件

建立劳模工作 “七项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钟伟、魏佳利报道 日前,绍兴市柯桥区委办、区府办出台新年1号文件,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劳动模范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重点建立和完善劳模工作“七项机制”,实现劳模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近年来,柯桥区各行各业广大职工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勤奋劳动,涌现了一大批劳动模范。据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劳模264名,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2名,省部级劳动模范(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7名,市级劳模79名(含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名),区级劳模106名(含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2名)。

  据悉,劳模工作“七项机制”包括归口管理、动态服务、关心慰问、优异待遇、离退津贴、医疗补助、特困帮扶等。如在劳模关心慰问机制方面,除了开展春节慰问等重大节日劳模慰问活动,在劳模遇到生病住院、突发困难等问题时要及时走访了解,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

  在劳模优异待遇机制方面,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预算,组织在职劳模开展疗休养活动;建立和健全劳模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健康管理;开辟劳模就医绿色通道,劳模在区定点医院挂号、检查、治疗、住院、手术等比照享受军人优先待遇;进一步提高劳模政治地位,为劳模参政议政创造更多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劳模离退津贴机制对调整落实已离休、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劳模、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津贴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区级劳模每月享受150元的荣誉津贴。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建立劳模工作 “七项机制” 2018-01-16 2 2018年01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