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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为了6.5万“营养费”将亲生女儿“送”人

私下送收养儿童,违法!

  记者胡翀 通讯员袁霞报道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然而,竟有父母为了一己私利,将亲生女儿“送”人。近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亲生父母卖儿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刚出生5天的女儿被卖掉

  2017年3月22日,王某在安吉产下一名女婴。3月27日,王某与孩子父亲将女婴“送”给了一对夫妻,并收下了6.5万元的“营养费”。王某不知道的是,无论以什么名义定义这笔钱,都改变不了他们买卖孩子的事实。

  时间倒回到2016年3月,王某在外打工时遇到金某,坦言自己生育过三个孩子,且并未离婚。金某却表示并不嫌弃,他自己也有一个孩子,已经判给了前妻。于是王某与金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6月,王某发现自己怀孕了。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讲解计划生育政策,因王某并未离婚,且他们二人均育有子女,这个孩子生下来是没有办法上户口的。但二人不听劝阻,反而来到安吉待产。在医院待产的时候,金某就多方打听谁愿意收养孩子,并且开出了6.5万元的收养价格。2017年3月27日,出生仅5天的女婴被父母卖了。

  王某和金某规划得很好,4月5日,王某回老家与丈夫登记离婚。4月7日,王某与金某登记结婚。两人将卖女儿的钱,用于支付医药费、来往路费、购买手机等各种生活开支。截至案发时,仅仅半个月时间,两人就花费了3万多元。

  不育夫妻私下收养竟违法

  2009年2月,安徽小伙方某来到安吉打工。2010年10月,方某与洪某结婚了。婚后,两人非常恩爱,但是结婚7年,一直没有生育。夫妻俩到医院检查,发现洪某先天性无法生育。没有小孩,成了夫妻二人终身的遗憾。

  2017年3月26日晚上8点,洪某接到了一个电话,询问他们是否想收养孩子。原来,洪某父亲曾委托过这个人帮忙留意寻找适合收养的孩子,并且留下了洪某的电话。听到这个消息,方某和洪某高兴坏了,当天晚上就开车去医院看孩子,并答应了孩子父母的要求。3月27日,两人委托舅佬支付了“营养费”。就这样,王某和金某的孩子被这对夫妻抱回了家。

  2017年1月,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汪莹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金某以出卖儿童为目的,将刚出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方某、洪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故作相对不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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