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消费陷阱你一定要知道
省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 通讯员张允革、沈雁 记者何悦报道 火锅店“挂牛头卖鸭肉”、预存话费送话费和蚕丝被实为套路……这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你可曾中过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工商局公开发布了一批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警示消费者。
据统计,2017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共受理消费者诉求77.8万件,同比增长7.6%,创历史新高。其中受理消费投诉35.7万件,同比增长33.7%,有效消费投诉处理率达98.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亿元。
以下为案例节选:
“预存话费送话费”原来是诈骗
【简介】杭州市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汪迪投资经营的电话营销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冒用三大运营商的名义以虚假“预存话费送话费”的活动推销棉被。
经查明:2017年6月始,当事人组织人员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以预存400元返800元话费(实际并不返还话费)再赠送一床“蚕丝被”(经检测被子实际为聚脂纤维)的形式谋取利益。在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后,当事人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蚕丝被”产品,同时由快递员代收消费者以预存话费名义交纳的400元钱。截至案发日,涉案金额达119200元,受骗消费者298名。
【结果】当事人冒用三大运营商的名义以虚假“预存话费送话费”的活动,诱骗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已经涉嫌诈骗犯罪,该案已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火锅店鸭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被罚8万元
【简介】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71号玉长城商业广场步行街[N3001-13]铺位的杭州枫禾餐饮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冰柜内有“火锅肉片(肥牛)”38包(500g/包)。经检测,在上述“火锅肉片(肥牛)”中检出鸭源性DNA成分,未检出牛源性DNA成分。经查证,当事人以鸭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开胃肥牛)。
【结果】当事人构成“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8万元。
二手车网站盗用图片编造发布假信息,被罚31.3万元
【简介】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波顺优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到其公司看车,通过盗用图片编造车辆信息等手段在汽车之家二手车网站发布虚假二手车信息。同时,发现当事人在为客户办理汽车个人消费信贷过程中接受杭州普立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按揭费用返利总计26.1万元。
【结果】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贿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1.3万元的行政处罚。
青蟹销售过度捆绑,被罚25万元
【简介】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投诉,对市区锦绣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对4个价位2500斤捆绑青蟹分别进行了称重对比,发现在拆除编织绳前后,斤两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一类售价为65元/斤的青蟹称重为916斤,但去掉编织绳后称重只有612斤,编织绳重达304斤;另一类售价为40元/斤青蟹称重为206斤,但去掉编织绳后称重只有138斤,编织绳重达68斤。编织绳重量占比均越过30%。
【结果】该局认定商家过度捆绑青蟹,构成对商品进行掺杂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整改、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低价低质油混合勾兑,加油站被罚113.33万元
【简介】衢州市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中,发现辖区内龙游富诚石油加油站销售的92号汽油“硫含量”和0号柴油“馏程”“硫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经查明:当事人先从国营石化公司开票购买0号柴油130吨,92号汽油33吨,之后又从其他石化公司以较低价格购进0号柴油和92号汽油各31吨,分别在储油罐内混合后进行销售,上述混合后的92号汽油、0号柴油货值金额合计56.67万元,当事人从中获利11.43万元。
【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行为。最终被处以:罚款113.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43万元,合计124.7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