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民声

为“老工会”颁奖点赞

  微观点:“老工会”在基层工作了多年,对自己曾为之付出无数心血和汗水的工会事业,怀有深厚的特殊感情。在他们离开工会工作岗位之时,上级工会为“老工会”颁奖的举措,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董柏云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出台《市直基层工会主席荣誉纪念章、颁发荣誉金实施办法》,自2013年以来,分别为任职满10至20年、20至30年、满30年以上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在其离任或退休时授予荣誉纪念章、颁发荣誉金。扬州市总工会推行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奖励办法,得到基层工会干部的赞同。

  以制度的形式,关爱、关心“老工会”,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实事求是地说,有许多在基层任职的工会主席,长年累月奋战在一线,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他们辛辛苦苦干了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因离任或退休,没有得到上级工会的肯定、认可和奖励,不少“老工会”心里很不是滋味。这种缺乏人情味的做法,不仅刺伤了“老工会”们的心,也不利于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老工会”毕竟在基层工作了多年,对自己曾为之付出无数心血和汗水的工会事业,怀有深厚的特殊感情,在离开工会工作岗位之时,都希望上级工会能对他们的贡献给予总结和肯定。

  扬州市总工会为“老工会”颁奖的举措,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和借鉴。

  笔者以为,制定实施办法,其意义不仅彰显工会组织对“老工会”的关怀,也对未来工运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是传帮带的作用。“老工会”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在搞好职工民主管理、妥善化解矛盾、帮困扶贫、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们的优良传统可以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来的工会干部,这无疑是可贵的精神财富。

  其次是有利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激励政策,为“老工会”在荣誉、经济待遇等方面尽可能地创造好的条件,努力营造基层工会干部热爱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工会干部队伍中来。

  其三是以良好机制育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奖励办法,以“师带徒”等多种形式,让新任工会干部在基层干得欢,并得到培养和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同时不断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补充新鲜血液,让“蓄水池”成为活水,永葆生机和活力。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为“老工会”颁奖点赞 2018-04-21 2 2018年04月2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