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检查150家奶茶店发现:
食物原材料过期、含有咖啡因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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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记者日前从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对全区150家奶茶店的检查发现,12家奶茶店存在果酱、糖浆等原材料过期的现象,最长的过期超一年。市场监管人士表示,使用过期原料进行食品生产销售属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自1月15日至3月31日,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了“守护舌尖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全区奶茶店开展地毯式排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食品抽检”方式。
在这次检查中,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选取了13家奶茶店作为抽检对象,包括“一点点”、“徐小包”、“古茗”等本地较为知名奶茶店。有些“鲜奶系列”奶茶,在名称中标注“鲜奶”,但实际使用植脂末(奶精)、牛乳基底粉、奶粉、纯牛奶为原材料,未添加鲜奶。据制作人员表示,使用奶精调制而成的一杯奶茶,成本仅需七八毛,使用纯牛奶为1元。
在定量检测的38个批次成品奶茶中,有35个批次奶茶中检出咖啡因,最高的是“一点点”奶茶店的“波霸奶茶,含量为297mg/kg;最低的是“小兔子”奶茶店的玛奇朵奶茶,含量为43.4mg/kg。根据此次检测结果,奶茶咖啡因含量介于43.4mg/kg到297.0mg/kg之间,均值为99.5mg/kg。
“咖啡因对部分不适宜人群有一定的副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及防止危害的方法。”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查的150家奶茶店均没有在店内醒目位置或包装上标注提醒用语。
目前,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嫌作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宣传,以及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共立案24起,正在进一步调查。
椒江区消保委和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示警:(一)要选择合法合规的奶茶经营场所,不要选择无证照奶茶店或路边摊点消费。(二)奶茶应适量消费。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奶茶店现场制售的奶茶以植脂末为主要原料,添加果味粉、糖浆、粉圆等。《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建议,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克,最好控制在25克以下。从本次抽检结果看,奶茶中的糖含量均值为5%,即每100g物质中含糖量均值为5g。以中杯奶茶500ml计算,喝一中杯正常甜度的奶茶,所摄入的糖分已经达到25克。因此,消费者应适量饮用奶茶,避免过量消费。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在家自制奶茶饮用。(三)特殊人群应谨慎应用奶茶。根据此次检测结果,奶茶咖啡因含量介于43.4mg/kg到297.0mg/kg之间,均值为99.5mg/kg,儿童、孕妇、高血压或心脏病患者等不适宜摄入咖啡因的特殊人群应避免过量饮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