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用“口水油” 制作锅底汤料
丽水莲都一家串串店的老板等4人 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兰敏报道 将顾客用餐后的剩汤直接倒在过滤篓里,待水油分离后,将上面的油取出来加入香料去味,重新制作成“串串香”食品中的锅底底料。你能想象,平时吃起来觉得特别香的“串串香”很可能就是这种“口水油”制作而成的吗?近日,丽水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周某经营的餐饮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疑似使用“口水油”加工制作火锅汤料,涉嫌非法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制作食品。
涉嫌使用“口水油”的这家名叫“瓜瓜串”的串串店,位于丽水市区万地水晶城附近。执法人员进入后厨后,看到店内厨房中有5只不锈钢桶。其中,靠近门口处有3只不锈钢桶,第一只桶里装着串串锅底汤料,第二只稍矮的桶内装有顾客吃剩的食物汤料,桶中约有3升过滤后的油水混合液,桶中还有一个过滤勺,过滤勺中还有食物的残渣。第三只桶中装着烫菜汤料。在厨房拐角处的角落里还有两只不锈钢桶,其中一只桶装着微黄色、凝固状的卤水,另一只桶装有红油。
执法人员对店内人员进行询问。据店内员工描述,客人吃完以后,服务员将客人吃剩的食物连底汤端进来倒在中间那个稍矮的不锈钢桶里,将其中剩菜及残渣用漏勺捞出,然后将剩下的汤料重新倒入靠厨房门边那只串串锅底汤不锈钢桶里加热,最后作为底汤再销售给客人食用。
目前,该餐饮店已停业,老板等4人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记者了解到,去年丽水有两家“串串香”店因同样问题被查。2017年6月14日晚,丽水市区两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保卫餐桌安全“利剑”行动。执法人员对丽水市区古城路的“优品轩牛香串串香”和后甫三区附近的“烹燚牛香串串香”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厨房内有黄色固体火锅油、自制待冷却的液体火锅油以及残渣过滤油桶、过滤篓等工具。
经查,这两家串串香店涉嫌使用“口水油”重新制作成“串串香”食品中的锅底底料,通过“堂食”和“美团”等网络外卖订餐渠道销售给消费者。
经法院审理,老板周某、徐某和富某及店内3名厨师共6人被判一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