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悔过书” 是忏悔更是警钟
微观点:每一位司机朋友不妨让“醉驾悔过书”,成为自己今后开车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叶金福
据媒体报道,48岁的杂志社总编辑志高(化名)因醉驾被判拘役4个月,在武汉江岸区看守所服刑期间,写下2000字的《现身说法悔过书》,希望用亲身经历和对此事的认知变化启发更多人。他说:“我就喝了3杯白酒,换来4个月大牢,平均一杯白酒要坐40天牢,悲催!所以,警钟要长鸣,且行且珍惜,一定时刻牢记并真正践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份“悔过书”,对每一位司机朋友而言是一记警钟,具有现实的警示意义。
如今随着“酒驾”“醉驾”处罚制度的严格执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广大司机朋友的共识和自觉行为。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有极少数司机朋友往往心存“侥幸”心理,喝了酒后照样开着车子上路。有的司机朋友还常常在他人面前洋洋自得,说自己经常酒后驾车,甚至醉驾,也没被交警抓住过一次。于是便胆子越来越大,每每喝了酒后也不听从他人劝阻,照样把车子开上了路。殊不知,交警部门之所以严查“酒驾”“醉驾”,不是为了罚你那点钱、扣你那点分,或判你坐几个月的牢,而是为了广大司机朋友和行人的生命及安全着想。
近年来,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司机“酒驾”“醉驾”所致。不少司机在“酒驾”“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才后悔莫及。后悔当初自己不该“酒驾”“醉驾”,后悔自己心存“侥幸”心理。可见,心存“侥幸”心理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正是这种“侥幸”心理,才导致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交通事故,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每一位司机朋友的高度警觉。
笔者以为,每一位司机朋友不妨都来好好读一读这份“悔过书”,让它成为自己今后开车的“前车之鉴”,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