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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曝光又限制高额消费

“老赖”压力山大主动还款

  ■通讯员陈群力 记者杜成敏

  2010年4月,宁波市奉化区的阮某向张某借款3.2万元,并约定次月归还。但此后6年时间里,阮某一直未归还这笔钱。

  2016年12月,张某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阮某在规定时间内分期支付借款本息4万元。

  但在此之后,阮某仍未按期还款,张某遂向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无法联系上阮某,经过多次寻找未果后,法院决定对阮某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今年4月,奉化法院在开展的“决胜执行”攻坚行动中,将阮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在奉化区岳林广场、仁湖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大型LED屏幕滚动播放,并且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播放,以达到惩戒、震慑作用。

  果不其然,次日,欠钱8年不还的阮某,终于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案款。他称,其亲朋好友看到曝光信息后,纷纷来询问情况,其信誉收到了很大影响,倍感压力,愿意与申请人和解,一次性解决执行案件。

  最终,张某与阮某达成和解协议,阮某也已经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

  负责该案的法官表示,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挑衅。

  “除了通过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外,在公众平台上曝光,也是一种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同时,法院也准确把握信用惩戒的力度,在阮某履行债务之后,法院及时撤下其失信名单,解除对其限制消费,并在公众场合和公共媒体上撤回对其信用信息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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