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法院发布近三年诈骗类案件审判情况,为防骗敲响警钟——
警惕蝇头小利背后 的诈骗“陷阱”
本报讯 通讯员苍轩 记者冯伟祥报道 到不同医院重复购买特殊药品骗取超额医保报销,并将药品倒卖给他人;虚构购买手机的事实,从小额贷款公司骗取贷款;借着民间借贷的假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实际支付时却又缺斤少两……近日,苍南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三年诈骗类案件审判情况,披露层出不穷的诈骗“花招”,以期引起公众的重视,增强防骗意识。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期间,苍南法院平均每年审结各类诈骗案件100件124人,涉及的罪名主要有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涉案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今年1至4月份,该院已经审结各类诈骗案件38件51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8.75%,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3.33%,在当年全部刑事案件数中的占比也在上升。
苍南法院通过梳理发现,诈骗类案件呈现出诈骗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其中,信用卡诈骗行为占比最大,2017年达22.43%,比其后的汽车类诈骗占比高12.15%。今年又新增了两类,一是到不同医院重复购买特殊药品骗取超额医保报销并将药品倒卖给他人,此类案件占到了13.16%。另一种是随着网络贷款兴起而产生的诈骗类案件,诸如虚构购买手机的事实,到小额贷款公司骗取贷款等,该类诈骗案件占比达23.68%。而随着“套路贷”骗局的揭露,该类诈骗案件也将逐渐增加。此外,诈骗类案件还呈现犯罪人员职业化、犯罪分子低龄化、存在上下游犯罪问题、涉及未成年人帮助犯罪等特点。
诈骗类犯罪案件为何呈增长态势?该院通过审理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由于犯罪成本低,获得收益快;受害者法律意识淡薄,不认为是犯罪;防骗意识不强,贪图蝇头小利;缺乏相应监管,犯罪分子乘虚而入。事实上,诸如信用卡逾期不还、网络贷款套现等都有可能构成犯罪。为此,苍南法院通过组建专业审判队伍,将案件按照不同案由,相对集中审理,高质量完成审判任务,同时做到同类案件的量刑平衡。该院审慎核查案件证据,严把案件质量关;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积极追查赃款赃物,减少被害人损失。
为减少公众受到诈骗的损失,减少诈骗类犯罪的发生,苍南法院还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应该把打击重点放在关键人物上,实施精准打击,铲除犯罪。针对一些特殊行业人员涉及犯罪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避免滋生犯罪。社会各界要加大宣传,每个公民也应该参与其中,增强防骗意识,同时注重隐私保护,避免私物出借,通过共同努力,减少诈骗的“温床”,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