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事教代会说了算
省教育工会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建设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提案工作。”今年召开的浙江大学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送达会上,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邹晓东将102件提案交到主办单位负责人手上,向他们提出希望与要求。以教代会为载体,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正是这些年来省教育工会力推的一项特色品牌工作。
完善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
省教育工会坚持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入手,努力为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民主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在组织建设上,依法建会和组织职工入会,以“六有”工会标准,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在高校落实“两个普遍”(即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上下功夫。
在制度建设上,坚持每年一次教代会,会前有请示,会后有汇报。全省各高校、中小学校基本建立了规范的教代会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代会代表选举、教代会年会、预报告、提案、校务公开、教代会代表巡视等制度,为教代会各项职能的较好发挥奠定了基础。
具体工作坚持“四必须”
省教育工会把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从源头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了以教代会为主体的民主决策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必须”:校长的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必须经教代会审议,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集体福利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决定,学校领导干部必须接受教代会的评议监督。
同时,坚持落实教代会提案制度,在各校教代会召开前,由校工会组织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让代表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提案委员会审核整理、报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立案,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落实或答复。
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
为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省教育工会结合我省实际,明确提出并逐步完善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目前,校务公开已成为各校的常态工作,基本做到“七公开”,即决策公开、收费公开、财务公开、基建公开、大型设备购置及维修公开、招生毕业情况公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
各校都能通过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等渠道,以校园网、校报、校务公开栏为主阵地,及时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实现了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和程序化。
从2013年开始,全省多数高校工会每年组织由教代会代表为主体的巡视工作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交流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校园食品安全、大型设备购置等热点问题项目开展巡视工作,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并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在每年的教代会年会上向全体代表作巡视工作报告,接受全体代表的监督。
民主评议干部成为普遍做法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教代会的重要职责。近四年,省教育工会把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作为创新民主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民主评议干部已成为各校的普遍做法。评议内容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果逐一反馈给被评议领导干部,并作为选拔录用工会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狠抓民主评议,一方面使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极大地增强了教职工参政议政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使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了自己在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了领导作风和干部素质的显著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省教育工会主席赵祖地表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教代会工作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确保参与的广泛性,工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也涌现出一批民主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