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时尚·居家

赡养问题不应 成为扶贫问题

  ■彭宇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之责,这是不需要解释的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然而,在脱贫攻坚的背景下,一些农村地区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有上升趋势:有的村民将赡养义务直接“甩锅”给政府;有的非贫困户将老人作为争夺贫困“帽子”的“筹码”,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些老人为了给子女减少负担,也争着嚷着要当贫困户。如何对待这些老人,帮还是不帮,正在成为基层扶贫干部面临的棘手难题。

  笔者这几年的扶贫工作经历发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只有一个或两个老人,子女全部在外地务工,要么多年未回家,要么每到年底才回来一次。平时一般不给家里寄钱,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生活困难、脱贫难度大。部分群众甚至大打悲情牌,争戴贫困帽,不惜利用衰老的父母对村干部、扶贫干部进行威胁,扬言不让当贫困户,就要上访。

  在一些农村,有些老人为了给子女减少负担,每逢上面来检查脱贫工作,他们就闻风而动,叫苦叫穷,争着嚷着要当贫困户。这使得基层扶贫干部处于两难境地:帮扶,不符合政策;不扶,则可能影响脱贫验收工作。有些村干部、扶贫干部为了解决问题,把一些不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非贫困户也纳入五保、低保,让他们领取相应补贴,避免他们因争当贫困户不成而上访。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妥善解决当前农村赡养问题不仅关乎伦理道德,更事关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各方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事实证明,乡风民俗、村规民约对村民赡养老人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其约束力不仅是规则约束,更是道义约束,不仅是字面上的,更是口口相传的。笔者认为,村民委员会可将赡养孝敬老人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增强村集体对落实赡养人责任的约束力。已将赡养孝敬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则要用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好村民,在不侮辱村民人格的前提下,有时甚至有必要让一些不赡养老人的村民红红脸、出出汗,让他们在自立自强自富的时候,善待自己的老人。

  赡养老人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要求。正如专家所说,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都包含了大量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对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不仅要进行道德谴责,还要用法律进行惩处,因为惩处更能让人深刻吸取教训。而且要加强通报,形成震慑,让广大村民知道,该做的事做不到,这是要遭殃的。有关部门也需反思扶贫政策的漏洞和短板,尤其是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扶贫对象更加精准,促进社会风气更加良善。


浙江工人日报 时尚·居家 00003 赡养问题不应 成为扶贫问题 2018-08-22 2 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