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高铁座霸” 还需“双管齐下”
微观点:惩治高铁座霸,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也需要网民的合理围观,从而督促惩罚尽快落到实处。
■付森
这两天,“高铁座霸”这个词汇迅速火遍网络。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引发了网友们激烈的批评。随后,该男乘客利用网络发表了道歉视频,称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表示诚挚道歉,恳请全国人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8月23日晚,铁路部门回应男子高铁霸座事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高铁座霸”事件并不是孤例。今年年初,就曾发生过两起女乘客拦阻高铁车门的事件引起网民声讨。该男子霸占座位的视频在网络引发轩然大波时,仍有媒体爆出,8月22日凌晨T398列车济宁段,一无票女乘客霸占座位达两小时的新闻。难怪有的网友表示铁路部门关于“霸座不违法”的回应,有可能出现“示范效应”,导致大批不按票面座次就座的情况出现,将可能引发原本良好的乘车秩序的混乱。
认为高铁霸座不违法,仅是违背道德恐怕有失偏颇。该男子在高铁上拒不配合乘务员及铁路公安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可按相关规定处罚。在铁路部门的回应中,也提到了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至于该男乘客的行为是否违法,不如等铁路公安调查清楚之后,再下定论。
惩治高铁座霸,铁路公安部门应当仁不让。在高铁车厢内,高铁乘警要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具体到此次霸占高铁座位的事件,铁路公安到达现场后,如积极劝导仍不配合,就应该当场给予警告,事后根据该男子的具体行为严重程度,提请司法机构依法追究该不文明行为的责任。
惩治高铁座霸,铁路部门也要积极出手。铁路部门应加强对旅客遵守站车秩序的宣传引导工作,明确惩治力度和措施,减少信息盲区。如果这种扰乱站车秩序的行为违反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实行)》,就要将该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当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行为责任人,将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如果该男乘客的行为符合铁路部门关于“严重失信人”的规定,要积极执行限制乘坐火车的措施,必要时,应该联合航空等部门,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惩治高铁座霸,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更需要网民的合理围观,既要保持关注积极发声,形成舆论的高压态势,督促惩罚尽快落到实处。而在围观过程中,也要有规则意识,尽量减少“人肉”“曝光个人信息”等打法律擦边球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