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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面对消费雷区,谁在置身事外?

微观点:作为职能部门,与其教育消费者提防这提防那,还不如给那些投诉高发的商场上点手段,红红脸,出出汗是必须的;问题严重的,下点猛药,伤筋动骨也未尝不可。

  ■阮向民

  今年8月,消费者陈女士在某门业公司定制了4扇总价1万余元的实木贴皮门,但商家上门安装时,陈女士却发现成品门与当时现场看到的样品门在颜色、花纹上存在差异。陈女士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并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或重新制作。但商家以轻微视觉差异在行业内属于正常情况,拒绝处理。

  日前公布的省消保委第三季度全省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定制家具问题相对比较突出。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计价方式存在“猫腻”,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往往是只修不退等。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尽量到正规商场选择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经营者,另外,合同约定要详尽。

  每季度,省消保委都会公布一批消费雷区,这次登上黑榜的是定制家具商家。从披露的案例看,各种猫腻可谓处处陷阱、步步惊心。

  面对这些雷区,消费者如何全身而退?消保委的提醒一开口就说到了重点:选择正规商场。何为正规商场?是不是在工商部门领到一张营业执照贴在墙上,就够得上“正规”二字?显然这与消费者的心理诉求相去甚远。商场作为买卖平台的主办方,理应对落户商家履行监管的义务,督促其规范经营。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选择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经营者,如果这些经营者是进驻商场的商家,那么查验经营资质、甄别信誉良莠的责任自然应当由商场来承担。可想而知,没有一个商家会谦虚到坦承自己信誉不那么靠谱,消费者手里也没有衡量商家信誉优劣的砝码。而商场,无论是从自身的专业优势,还是经营的主体责任,都有能力、更有义务来为消费者把好这个关。

  再拿买卖合同来说,商家在合同约定中的那些手脚、那些猫腻,往往轻而易举地把消费者带进沟里。如果商场根据交易中可能发生争议的环节制定一份格式合同,作为商场公约要求商家共同规范执行,那么这些猫腻又哪能如此轻易得逞?

  现实的情形是,许多商场眼里永远只有招商这一件事,只要租金到手,不问来路,不分良莠,来者不拒。而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又退避三舍,置身事外,任由买卖双方剑拔弩张,自行了断。

  因此,作为职能部门,与其教育消费者提防这提防那,还不如给那些投诉高发的商场上点手段,红红脸,出出汗是必须的;问题严重的,下点猛药,伤筋动骨也未尝不可。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面对消费雷区,谁在置身事外? 2018-10-13 2 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