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推35条新举措为企业降成本
预计全年可减负850亿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昨日,全省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通报2016年以来我省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成果,解读省政府新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政策措施。据介绍,这是我省自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四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
本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包含降低税费、降低用能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8个方面35条政策措施。据测算,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约850亿元。其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可减轻我省企业负担430亿元;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可减负200亿元左右;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可减轻企业负担113亿元以上;我省阶段性下调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减轻企业负担71亿元左右;降低物流成本的一系列措施,可减轻企业负担24亿元左右;其他政策减负12亿元左右。
省经信厅副厅长、省减负办主任凌云在发布会上表示,减负担降成本是企业的永恒主题。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继续把减负降本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点,一手抓国家减负政策的落实,一手抓升级减负政策的挖掘,千方百计助推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截至今年8月份,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为83.7元,比2015年的84.8元下降了1.1元,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0.63元,也明显低于江苏、广东、山东等工业大省。
据了解,自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以下称《行动方案》)以来,我省企业减负担降成本工作已进入第三个年头,在2016年、2017年分别为全省企业减负1010亿元和125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又减轻企业负担1180亿元,加上最新出台的《若干意见》,有望完成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500亿元”目标任务,从而全面实现《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力争2016年到2018年,全省年均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1000亿元”的工作目标。从全国来看,浙江是出台减负政策最多、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