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神经末梢” 延伸“服务触角”
台州全面推进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
记者张浩呈报道 市级示范单位386家,省级示范单位59家……近年来,台州市工会女职委把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女职工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建立了一批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的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激活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细胞”,延伸工会服务“触角”。
规范组织运作
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该怎么建?早在15年前,台州市工会女职委就开启了对这一问题的探索。2003年,出台《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台州全市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下发《台州市工会女职工工作示范点验收标准的通知》;2004年,表彰了首批22家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一系列探索工作快速而富有成效,将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前面。
2015年,台州再次下发《深化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完善工作制度作为女职工工作的基础点,推进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按照既定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按照“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原则,台州大力发展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做到女职工工作与工会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组建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与工会组织建设同时筹备、同时产生、同时报批。截至目前,台州全市已建女职工组织17418家,组建率达98.3%。台州市工会女职委主任黄海虹说,随着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目前台州已经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资料完备、工作有序的良好态势。
形成工作合力
建章立制只是第一步,如何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才是关键。黄海虹说,在创建过程中,台州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召开推进会、举办PPT评选展示、培育示范点;选树市级、省级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各县(市、区)分组开展互查交流、学习考察方式。
此外,台州还注重将创建活动与企业的中心任务、与工会的其他创建活动结合。“企业工会女工干部人数少、兼职多、力量单薄,单独开展活动会疲于应付,我们要求基层工会女职委不仅要实干还要巧干,自觉把创建活动与工会其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与本单位发展建设结合起来,把有限的资源整合利用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黄海虹说。
推进“三项工程”
此外,台州市工会女职委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女职工自身需求,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关爱工程、女职工权益维护工程“三项工程”,积极服务女职工。
“我们将职工交友活动列入服务职工十件实事之一,比如仙居县总工会倾心打造公益红娘工作室,全面推进‘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帮助女职工有尊严、体面地度过特定生理期,目前建有‘妈咪暖心小屋’218家;积极开展爱心托管班工作,比如临海开展的‘爱在临海·假期宝贝’暑假系列活动成效明显。”黄海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