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滥用远光灯唯有“互相伤害”?
微观点:驾校和教练把精力都集中在如何应付考题上,对于培养良好、安全的驾驶习惯缺乏必要的引导,而陋习一旦养成,想纠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从源头治理的观点说,治理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还是需要把功夫花在起跑线上。
■阮向民
近日,网友“奥特曼爱小怪兽”在杭州萧山论坛发帖,说自己冒着生命危险逼停了对向一辆开远光灯的车子,事后想想很后怕,但是那种“眼睛被戳辣辣的难受”实在忍无可忍。帖子很快在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网友们对滥开远光灯的行为深感痛恨,同时也表示把车开到对向车道逼停车辆的行为太冲动。
把车开到对向车道,逼停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这确实是冲动了。也有人留言说,这就叫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但这种以暴制暴、互相伤害的行为真的可取吗?正如网友评论得那样,小伙子太冲动了,要知道冲动是魔鬼。
滥用远光灯是非常危险的驾驶陋习。科普一下,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至少2秒左右,在这2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无法观察,极易引发车祸。网传一句话,滥用远光灯就等同于谋杀。
人们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有多痛恨?2017年,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曾在全省开展网络调查,评选“我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排第一位的就是夜间滥用远光灯。
制止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大家都希望交警出招。前两年,深圳警方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对开远光灯的司机,罚他盯着远光灯看一分钟。此规定一出,网络上顿时沸腾了,一种“大快人心”的气氛在弥漫。但是,让司机盯着闪亮的远光灯看一分钟,这样的做法虽然能让司机对于滥用远光灯的陋习有一个最直接的认识,而其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盯着强光看一分钟,极有可能对视力产生不良后果。说到底,这依然是一种“互相伤害”的套路。
治理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在执法上下功夫是一方面,但“互相伤害”的制度设计,也许能让人惊醒,也许反而加深怨恨,这中间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除了研究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之外,更好的办法是在新手上路之前,就把这陋习给根治了。总体来说,因为驾考的难度越来越大,驾校和教练把精力都集中在如何应付考题上,对于培养良好、安全的驾驶习惯缺乏必要的引导,而陋习一旦养成,想纠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从源头治理的观点说,治理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还是需要把功夫花在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