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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民声

群众利益无小事

微观点:为官一方,无论大小,先要把小事做好了,再去做一些大事;小事没做好只想做大事,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渝河河

  清代经学家万斯大在《周官辨非》中说,“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意思是说,圣人治理天下所用之道,凡是于民有利的事情,再小也要推行;凡是于民有害的事情,再小也必须革除。

  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主要工作就是联系群众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有些问题尽管很小,但是做好了,就能给群众带来很大的方便。比如,垃圾清理、厕所卫生等。有些难题、实事在党员干部看来或许是小事,但在群众那里就是大事,这些小事不解决就会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情绪,使他们心情不愉快。比如,开一些繁多的不必要的证明,办一件事情明明可以一次办好的却要来回跑几次。因此,关乎群众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党员干部要通过为群众解决一件件小事,从点点滴滴的解民忧小事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革命时期的鱼水之情、血肉联系、干群一家亲,就是党员干部与群众相互信任和支持的典范,仍然值得现在的党员干部继续发扬。

  现实生活中,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方面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关乎群众利益的小事还没有细致到“丝发”和“毫末”的程度,他们不是主动地拿着显微镜看民生疾苦和“四风”顽疾,而是觉得只要群众不吵不闹,群众反映的问题好解决的就解决,不好解决的能拖就拖。这样做的后果是,长此以往,利民之事没做几件、厉民之病越积越多,群众自然就不满意,就会对干部失去信任,以后干部再想开展群众的工作就难上加难了。

  解决群众的小事,其实并不难。群众的小事,大多都是民生问题,属于政策范畴内的事情,按政策办就能解决问题;有些属于村(社区)自治范畴内的事情,通过多沟通、协商、征求群众意见,也能很好地解决。少数民生问题可能因为牵涉领域广、时间跨度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但是只要努力用心用情去做应该也是能解决的。这样的事情解决得越多,越能体现我们党员干部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越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即使是一些问题很难解决,但群众看到干部为此付出的极大努力也会觉得干部为民做了不少事情的。

  革命战争年代,我党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很多根据地,哪一个不是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才建立起来的呢?取得人民的支持,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一些被报道的优秀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对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的成绩或许并不是特别大,但他们在为群众解决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群众十分满意。基层干部切莫好大喜功,莫要有凡事非做出亮点特色不可的心态,很多事情只要尽心尽力去做就能做好,就能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群众的理解。那些表面上看好实际上不顶用的假把式,欺骗得了一时但终究会被上级组织和人民戳穿。

  有些党员干部热衷于做大事,搞大规划、上大项目,这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当地群众更好地安居乐业,从长远上来说固然也很好,但是在关心一些与群众有密切关系,而且解决起来比较容易的小事上,花的时间少、用的精力不够,让群众没有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官一方,无论大小,首先要做的是一些小事,把这些小事做好了,再去做一些大事;小事没有做好,只强调做大事,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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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3 群众利益无小事 2019-03-16 2 2019年03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