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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时尚·美食

“洋食品”也要有“中文标签”

  ■孙建新、王洁菡

  近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餐饮店的饮料柜台中有一批可疑的进口啤酒,上面只有英文和俄文,却没有任何中文标签。

  对执法人员关于该进口啤酒保质期、生产日期的质疑,该店马老板承认自己看不懂外文,无法判断啤酒是否还在保质期内。马老板懊悔地说道:“这是我从一个朋友那里进的货,他的店不打算开了,就把这批进口啤酒便宜卖给我了。当时我觉得价格划算,也就没多看、没多想。”马老板表示,当时供货商处于即将停业注销期间,自己觉得进的货也不多,就没有按规定登记台账、留存相关证明。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这批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并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告诉笔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随着“洋食品”的日益普及,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中文标签,并且仔细检查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同时要牢记向商家索要票据,即使后续有问题也可以帮助维权。同时也提醒有关经营商家:经营食品一定不能马虎大意,要按规定登记台账、索要供货商相关证明;特别要牢记,“洋食品”也不能少了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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