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很美 用起来很累
电子优惠券 未必是“真心”优惠
■孙建新、茆冰菁
时下,随着网络的普及,经济实惠、获取方便的各种电子优惠券进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商家也将其视为促销的“法宝”。不过,电子优惠券往往用起来很不容易,部分商家对优惠券设置重重障碍,使“优惠”大打折扣。
前不久,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就发生了一件电子优惠券遭商家“变脸”的事。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所反映,她于4月30日在某酒店消费后,获得一张面值为500元的电子用餐抵价券,没想到,抵价券的使用有效期从6月30日止变成了6月20日止。
对于电子优惠券有效期的更改,酒店经理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此展开调查。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湖州市民小李和同事聚餐时,使用了商家发放的电子优惠券,原价957元的10人套餐仅需支付388元。电子优惠券的使用规则里明明标有“可免费使用包间”,到了酒店却被告知只能坐大厅的位子,而且在没有和消费者商量的情况下,换掉了好几道菜。
“相关优惠条件一旦公开、正式向消费者明示,就构成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笔者从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只要消费者按照优惠条件购买了商品,商家就必须按照合同兑现自己承诺的优惠内容。否则,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下载电子优惠券应尽量到正规的网站,并且仔细阅读优惠券的相关说明,比如优惠活动的截止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以免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