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民声

为1分钱“较真”的意义

  微观点:如果消费者都能“勿以善小而不为”,那么一次次成功维权的背后,其价值的体现已不是货币价值本身,而是对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群体呼唤。

  ■徐振宇

  据媒体报道,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金额微小的侵权情况,维权需要付出不少精力,因此“较真”的人并不多。最近,我省嵊州市民鲁先生为1分钱主动维权,最终对方赔礼道歉。

  因为100元押金在退还时变成了99.99元,鲁先生向宾馆方提出质疑并拨打了消费投诉热线。经消保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宾馆方同意退还鲁先生0.01元手续费,并向其赔礼道歉。可能有人认为,1分钱能有什么用,为1分钱“较真”值得吗?

  这话初听上去很有理,人家的“小目标”都定到1亿了,你还在为1分钱伤脑筋,何苦呢?但鲁先生不是这么认为的,消保委也不是这样认为的:1分钱事小,消费者权利事大。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应当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本案中,该宾馆POS机多收取的1分钱手续费,未在消费前进行告知或明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为鲁先生维权行为点赞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消保委的积极态度,肯为1分钱出面调解。1分钱虽少,但也是消费者的权利,决不能因为钱少而不当回事。因为消费者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并不能因为钱少而打了折扣。

  为1分钱“较真”,这应该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个人的力量往往是有限的,一次维权成功也不足以证明消费环境的公正公平。但如果每个消费者都能够“勿以善小而不为”,那么一次次成功维权的背后,其价值的体现方式已经不是简单的货币价值本身,而是对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群体呼唤。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比“1分钱”更珍贵的,不光是“较真”的情怀,更是敬畏之心。希望通过为1分钱“较真”这一案例,警示更多的商家能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自觉拿起法律武器,向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为1分钱“较真”的意义 2019-07-27 2 2019年07月2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