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法院:
巧用无证厂房 解决职工欠薪
本报讯 通讯员陈群力 记者杜成敏报道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被执行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案件中,通过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无证集体房产出租的方式,顺利将35名工人的工资款执行到位,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被执行人企业系一家制衣厂,因经营不善,拖欠了李师傅等35名工人17.5万余元的工资款,35名工人将案件诉至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执行人承诺限期履行,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但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为此,李师傅等35名工人向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一处位于莼湖镇一个村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无证厂房之外,并无其他财产,同时厂房没有权证,且占用土地系农村集体性质,拍卖非常困难,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调查中得知,该厂房虽然难以拍卖,但如果出租还是有市场的,立即与镇政府劳动保障站对接,多次协商和研究执行方案,并广泛发布租赁消息。最终,在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下,成功将厂房对外出租,并一次性以租金清偿了35名工人的工资款,案件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