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行为 检举更便利
名称:《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
检举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检举,可通过各级跨区域稽查局和县税务局承担举报中心职能的部门检举,并明确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电话检举职责。
名称:《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施行时间:2020年1月1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
检举人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检举,可通过各级跨区域稽查局和县税务局承担举报中心职能的部门检举,并明确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电话检举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