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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绍兴柯桥:

职务侵占敲警钟 风险防范堵漏洞

  通讯员钟伟、沈潇报道 日前,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金栋女一行来到绍兴非凡蓝纺织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原员工陶某职务侵占案进行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为全体员工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陶某担任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联系客户、签订、履行外贸合同等职务之便,私自提高产品价格,将低价的合同交予公司,要求客户按照高价合同支付货款,致使客户向公司账户多汇款6万余美元。

  陶某伪造购销合同,以虚假货代提单骗取公司出具电放保函,私自将总价8万余美元的牛仔布卖给其他客户,运费、代理费仍由公司支付。陶某为平账向公司汇款2万余美元,收取的货款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陶某家属向公司退赔赃款,取得公司谅解。

  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宣告会现场,金栋女对公司员工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告诫大家,“要以陶某为教训,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严守法律底线,远离犯罪,共同维护企业健康成长。”

  年初以来,柯桥区检察院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走访活动,该院检察官深入企业,了解制约当地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与经营困难,针对涉案企业的财务规范管理、公司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同时,还与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全面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有效拓展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职务侵占敲警钟 风险防范堵漏洞 2019-12-03 2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