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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党员干部当 以“实”杜“虚”

微观点: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爱说大话、空话、套话。是忽悠还是尽心尽力解决问题,群众心里有杆秤。

  ■彭宇

  东汉末年思想家荀悦在其哲学论著《申鉴·俗嫌》中说,“在上者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言必有用,术必有典,名必有实,事必有功。”意思是,不听不真实的话,不相信不切实际的方法,不谋取浮华的名声,不做虚伪的事。说话必须产生实际效果,方法必须要有标准和法则,名声必须与事实相符,做事必须有结果来证实。

  “四必”说到底就是一个“实”字,说话要实、做事要实、做人要实;“四不”说到底就是一个“虚”字,戒说虚言、戒干虚事、戒做虚人。荀悦这话是说给当时的统治者听的,是对他们的劝告,对当下的党员干部来说,仍然有启迪意义。

  “言必有用”才能“不受虚言”。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爱说大话、空话、假话、套话,就是不说实话。遇到群众找上门来,事情好办就办,不好办、太棘手的,就忽悠群众,能往上级推的就往上级推,能往下面压的就往下面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解决问题是一开始就敷衍、忽悠还是尽心尽力了没有解决,群众心里有杆秤,眼里不揉沙子。

  党员干部是群众学习的榜样,说话不能随便,必须管用有效,否则,群众就不会信任你、支持你、拥护你。给群众承诺了的,给下面的人表了态的,在大会上说了的,都要努力践行,否则,谁还会买你的账。党的威信不是一两天就有了的,而是通过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真心为群众谋幸福,做了大量的好事、实事,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才树立起来的。党员干部一定要言必信,行必果。

  “术必有典”才能“不听浮术”。党员干部干工作的标准和法则是什么?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排忧解难的准绳应该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人民为中心。共产党人按照这个准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做事,很多事情都能做好,很多难题都能解决。这种做事的准绳,其道理并不高深,但少数党员干部为何还会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呢?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降低了对做事法则的要求,认为自己做事“技法”高超,别人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了也能蒙混过关。

  “名必有实”才能“不采华名”。从那些落马的官员案例来看,无休止地追名逐利基本成了他们走向罪恶的主要原因。想有一个好的名声,想在职务上有所进步,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得有个度,要适可而止。为浮名所累,就会迷失自我、迷失方向,最终身败名裂。共产党人的计利、求名,应该是范围更大的天下之利、百姓之利,时间更为久远的万世之名、不朽之名。党员干部的“名”与“实”要相称、相符合。名声、名义与实际不符,就是华而不实、骛于虚声。名必有实才能行稳致远,让人生更有意义和分量。

  “事必有功”才能“不兴伪事”。伪事,就是假事、虚事。假资料、假数据、假新闻,近年来,在有的地方、有的单位、有的部门时有出现。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否认,有做伪事者自己的原因。头一次两次,做伪者或许觉得内心有愧,一旦做得多了就习焉不察。做伪事的同志多了,对我们党的事业、国家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极为不利的,必须及时制止。党员干部做任何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有党性、讲原则、守底线,虚伪的事自己不能做,也不能怂恿安排别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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