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 不只是家务事
微观点:“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徐振宇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次为家庭教育立法。条例设七章三十五条,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确立了各部门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理顺了家庭教育工作关系,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条件,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一项全国范围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近一半孩子是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长大的。而另一项资料显示,中国60%以上的失足少年与隔代教育有关。可见,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培养孩子属于长线投资,投机取巧往往得不到长远的好处,而陪伴正是一种让孩子成长为“龙头股”的有效手段。作为过来人,我认为家长的陪伴是孩子优秀的前提。同事的女儿在初中时成绩突出,还通过了镇海中学的提前招考,为了给她创造一个更好的平台,全家自然全力支持,甚至不惜在当地买了学区房,陪伴孩子平稳度过求学、成长的紧要时期。故事的结局也很完美,最后孩子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而从青少年的活动时间和生活空间上来说,学校无疑占了极大的比重,所以其教学同样重要。学校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条例》明确了其指导作用。《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学校应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推进家校合作;学校还应该关注残疾、单亲,情绪行为障碍、经历重大变故、遭受侵害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其父母共同研究并指导开展家庭教育。”
对于家庭教育,家庭是主体,未成年人是重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教育仅仅只是家庭的私事。家庭教育不仅家长和学校要承担相关责任,政府和社会也要积极参与。就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创造条件让所有儿童和父母一起生活,这就需要给随迁子女同城求学机会,真正做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此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另外,作为企业来讲,要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必须考虑“候鸟”的问题,这就需要尽可能提供合适场所、合适节目,让孩子在假期中有个学习、生活的好去处。因为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再也不用担心孩子乱跑”就是企业给予的最佳福利。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浙江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浙江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