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可申请补贴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受疫情影响的停工半停工企业,在疫情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项目最多可享受800元补贴。
此次可享受补贴的培训对象是: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通知》规定了补贴申报流程: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开展线上培训。
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由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在三个月内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信息反馈。
此次线上培训补贴采取直补企业方式,不得补给个人或培训机构。补贴标准可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本次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自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在《通知》下发前企业在疫情期间已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可纳入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