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 免征税款滞纳金……
杭州海关16条 措施帮扶企业复工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庄朝曦报道 日前,杭州海关发布16条专项措施,帮扶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
记者注意到,16条措施除了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零延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物品免办海关审批手续快速验放、加快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进口货物验放、提升查验和检验检疫效率等方面提升通关速度发力之外,更是涵盖多项“减负”措施,为企业提供切实帮助。
根据此次发布的政策,今年1月在杭州海关申报汇总征税报关单的企业,可延期至2月24日前完成电子支付;对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省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于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同时,免征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
同时,杭州海关还延长了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对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内的,顺延至省政府公布的复工日;对企业进口与防控疫情相关物资,涉及许可证件监管要求和减免税手续的,在《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相关许可证件(证明)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健全企业容错机制。可以不采取扣留物资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一律不收取案件担保金,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中简单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第一时间快速办理,简化办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