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家基地21家消费点, 提前消费再奖励300元
上虞本地疗休养实惠多
通讯员金伟、金燕飞报道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一轮职工疗休养即将启程。
日前,绍兴市上虞区总工会下发通知,提出倡导上虞本地疗休养、丰富产品供给、加大优惠力度、完善服务保障,进一步提振文旅消费信心,带动区内文旅消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那么,跟往年相比,今年有哪些不同呢?
亮点一:
鼓励本地疗休养 增加“疫情”补助费
除对口支援地区以外,2020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疗休养安排在上虞区内和绍兴市内(含各县、市、区),原则上安排在上虞区内。
原则上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80%以上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疗休养。疗休养经费使用原则参照《关于鼓励职工在上虞区内开展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试行)》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对职工疗休养每日消费额度限制,按均额400元计算,合计2000元,卡内疗休养资金当年度有效。
为充分体现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加班加点努力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对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疗休养的职工,各单位可从福利费中按300元/人标准列支“疫情”生活补助费,通过市民卡发放,2020年6月30日前使用完毕。
亮点二:
超百家基地服务职工
上虞区总工会联合区农林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局、市场监督局、曹娥江旅游度假区、供销总社等单位在原有77家第一批、第二批区级职工疗休养基地的基础上,又命名第三批共计58家区级职工疗休养基地。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疗休养基地命名,还吸纳了9家已被命名为绍兴市级疗休养基地的规上住宿旅游企业。更多的疗休养地点选择、更丰富的产品供给、更大的优惠力度,为职工提供更多范围的选择和更优质的疗休养体验。
亮点三:
增设职工疗休养消费点
为促进消费增长,加快经济全面复苏,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别增设21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为职工疗休养消费点,最大限度利用疗休养资源拉动消费,全面助力文化旅游经济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