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夜间消费“新蓝海”
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全面启动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日前,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大力实施消费新政,繁荣夜间经济,开辟夜间消费“新蓝海”,着力破解消费市场复苏难题,近日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
记者注意到,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将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突出浙江文化、浙商文化、江南韵味、都市风情特色,加强夜间经济整体规划布局、打造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创新夜间经济业态模式、丰富夜间经济消费场景、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优化夜间营商消费环境、加快夜间经济数字化、点亮夜间经济地图,营造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消费氛围。争取通过3年(2020—2022年)时间的试点带动,梯度培育创建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试点城市,示范推动我省夜间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相匹配的夜间经济体系。
随着气温升高和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省夜间经济将迎来久违的黄金反弹期,火热的夜间消费有望成为撬动消费回补的“新引擎”。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力夜间经济现阶段更具现实意义——从当前看,通过激活“白+黑”全天候消费,助力前期被疫情重创的文旅住餐商户“回血复活”,繁荣市场人气,吸引外来消费,挖掘潜在消费,全方位加速我省消费市场复苏;从长远看,有利于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让消费马车跑得更快更稳,更好繁荣城市经济、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