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疗休养基地可实时申报
不履行协议承诺、未通过年审、虚开发票等将被取消疗休养承办资格
本报讯 通讯员陈怡报道 日前,温州市总工会出台最新《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疗休养基地可实时申报、设立监督投诉退出机制、纳入疗休养管理云平台……进一步加强职工疗休养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和提升职工疗休养基地的服务品质。
该《办法》明确了职工疗休养基地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对基地概念、准入条件、基础设施、疗养资源等内容进行界定,要求该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纳入温州市总工会疗休养管理云平台,成为工会会员普惠工作的合作和签约单位,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同时还明确了管理监督规则。
此次《办法》的一大亮点是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可持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申报表,申报单位疗休养产品简介(PPT),申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承诺书等,实时申报,温州市总工会对申报单位开展考察评审后定期认定,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认定工作。
另外,该《办法》更加完善了职工疗休养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市县两级工会依据在疗休养云平台接待的人员数量、客户(基层工会、职工)满意度、卫生安全、服务质效等指标对基地进行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并可根据考核情况,对优秀基地予以一定的激励。”温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除了定期复评,我们以服务对象的评价、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标准为依据,建立正常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将予以摘牌,促进各基地不断提高服务职工质量。”
例如,基地出现两次以上(非同一件事)投诉的有责事件,且在限期内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不履行协议承诺等问题;未能通过年度复审;被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违法违规经营且受到查处;在承办职工疗休养过程中存在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取消“温州市职工疗休养基地”称号,取消疗休养承办资格,而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