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开出首张控烟罚单
文明生活 变革习惯
■通讯员魏淑仙
日前,在温岭市某星级宾馆的大厅内,有顾客吸烟,但该宾馆工作人员现场未予以制止、劝阻。随后,温岭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宾馆当场开具经营管理单位控烟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罚款五百元,这也是温岭市首张经营管理单位控烟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或劝阻不力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给予警告,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段时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温岭建设,温岭市卫生监督所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市星级宾馆、网吧等开展联合控烟执法行动。
温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某网吧检查时发现也有顾客正在吸烟,没有管理人员前来制止。
依照《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对其营业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不予制止的,由公安机关、文化行政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温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对该网吧按规定立案处罚。
对两个经营管理单位对违法吸烟行为管理不力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温岭市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宾馆及网吧的现场吸烟者分别当场作出罚款人民币五十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