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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符合条件的嘉兴南湖新就业无房职工 可申领租房“红包”了

每月400元 补贴时间1年

  本报讯 通讯员高昱雯、章建伟报道 近日,笔者从嘉兴市南湖区住建局获悉,《关于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正式印发,这意味着南湖区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正式启动!根据《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一年可申领租房补贴4800元。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领这一租房补贴“红包”?申请条件又有哪些?笔者采访了该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本《通知》涉及的保障对象是指全职在南湖区用人单位工作,高校毕业未满3年(含),且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等人才安居和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不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保障方式为发放租房补贴,对南湖区所有符合条件申请人员提供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月,补贴时间为1年;鼓励企业落实住房补贴配套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本单位新就业大学生无房职工提供住房补贴。

  申请条件主要有5个项目。要求申请人与注册纳税地在南湖区的企业或民办非等具有公益性的社会组织累计签订2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12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本级无自有住房,均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已婚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人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公租房保障;申请时,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须一致;申请人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细则高校毕业未满3年(含)按申请日期为截止日期计算,2020年申请人员截止日期放宽至2020年5月1日,即2017年5月1日(含)后毕业均可以申请]。

  据了解,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常态化受理,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公示、补贴发放等环节。“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在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后,要选择‘南湖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事项,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个人申请。”该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全部审核程序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该区住建局按照规定标准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一年发放一次)。

  作为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面惠民的重要内容,《通知》施行后,加大了对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力度,旨在解决好新就业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这不仅有助于辖区企业稳定员工队伍,还展现了南湖区引才留人的诚意。

  据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有意向的申请人员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接下来,区级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既要严格审核,又要积极深化公租房保障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申请人需如实申报,对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领取情况的,取消享受资格,由该区人力社保局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相关征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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