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的“浙江味”
我省出台改革开放以来 首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文件
本报讯 记者程雪报道 昨日,我省召开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出台的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相关内容。
《实施意见》共22条,从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沟通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实施意见》有浓浓的“浙江味”,提出扛起“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突出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与新时代浙商精神;重视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凤凰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举措。
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推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养“十百千”工程,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和人才库等具体工作措施。在新生代企业家培养方面,提出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建立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合力支持新生代企业家创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