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非洲开采黄金的10辆自卸车竟是拼装车
涉案7人被判刑
通讯员鄞法报道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特大跨国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家单位、7名被告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据悉,该案是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跨国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汽车案,也是公安部“昆仑行动”系列案件之一。
10辆出口到非洲几内亚用于黄金开采的“北奔牌”自卸车,使用时频繁维修,多次发生事故。一查,真相竟是——这批车辆并非正品,而是用货箱车改造的拼装车。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兵器工业集团直属大型高端支柱型重型汽车企业,产品远销非洲、拉美、东南亚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国家推行军民融合战略的行业标杆。宁波昆仑矿业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到国外投资的重点企业。
山东青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北奔公司的一级经销商。2017年3月21日,青州汽车贸易公司销售经理王某以公司名义与宁波昆仑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以245万元的价格向宁波昆仑公司销售10辆北奔牌库存自卸车用于国外的黄金开采。
但合同签订后,王某向北奔公司询问,却被告知现阶段没有库存车销售。
同年3月27日,王某以青州汽车贸易公司的名义与非北奔经销商济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以235万元的价格采购10辆北奔牌自卸车,并与济南销售公司实际经营人刘某约定10辆北奔自卸车实际价格225万元,10万元差价作为王某的好处费。
之后,刘某购入货箱车,伙同张某甲、张某乙、孙某、任某、万某5人,购买零配件增改发动机马力、加装车辆中后桥、更改发动机钢印号和车辆大架号,并伪造北奔整车铭牌、潍柴发动机铭牌、法士特变速器铭牌等多种铭牌后,假冒北奔注册商标的自卸车销售给青州汽车贸易公司。
王某明知刘某销售的系假冒北奔注册商标自卸车仍销售给宁波昆仑公司。
后该10辆自卸车出口至几内亚,使用期间频繁出故障并多次发生事故。宁波昆仑公司向北奔公司反映情况后,北奔公司派工程师前往勘验,怀疑车子为改装车辆。宁波昆仑公司向鄞州区警方报案。经鉴定,涉案的10辆标有北奔标志的自卸车均系拼装车,系假冒北奔注册商标的车辆。
刘某等人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向北奔公司、宁波昆仑公司进行了赔偿。2020年9月25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济南汽车销售公司,被告人王某、刘某、张某甲、张某乙、孙某、任某、万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鄞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济南汽车销售公司及被告人王某等7人的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济南汽车销售公司罚金20万元;主犯王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和30万元;从犯张某甲、张某乙、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从犯任某、万某缓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北奔”商标是我国驰名商标,本案被告人王某、刘某伙同他人拼装假冒“北奔”品牌自卸车并销往非洲几内亚,不仅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侵犯了权利人北奔公司的商标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宁波昆仑公司在海外的投资利益,给我国的自主驰名品牌及文明、负责任的大国形象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该案审理期间,在鄞州法院的督促下,被告人王某、刘某对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挽回了被害单位损失;同时,鄞州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结合犯罪情节,对该案7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对此类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