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先康复后鉴定”更有人情味
微观点:重工伤补偿、轻工伤预防和康复,一直制约着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先康复后鉴定”以“早期介入”和“先治疗,后鉴定补偿”为原则,这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工伤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胡建兵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实施,平顶山市被定为唯一试点市。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和环节,目的是通过康复手段,促进工伤职工恢复和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职业劳动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更好地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增强工伤职工的幸福感、自信感、归属感。
重工伤补偿、轻工伤预防和康复,一直制约着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前职工工伤后要先鉴定再康复,而鉴定流程往往耗时较长,容易错过黄金康复期。这既不利于工伤保险的鉴定,更不利于职工身体的康复。传统观念认为,伤筋动骨100天,骨折手术出院后要静养。而随着康复医疗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临床骨科医生和患者认识到,骨科手术做完就要马上进入康复阶段,越早康复功能恢复得越好。“先康复后鉴定”,在工伤职工临床治疗结束后,紧跟着进行康复治疗,而康复早期介入,促进了工伤职工在最佳康复期康复。完成工伤康复后再进入劳动能力鉴定及后续待遇核销程序,有效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先康复后鉴定”就是工伤职工到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评价,经工伤康复责任医师评价需要康复治疗的,可先行入院康复。经工伤康复责任医师评价不需要康复,工伤职工认为应予康复的情形,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工伤康复办公室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该模式还规定了工伤康复必须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康复期限由工伤康复机构根据康复对象的伤害情况和停工留薪期限规定来确认康复期限等,以此保证工伤职工在康复过程中,能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这不仅让工伤职工的身体能够得到及时的康复,而且也解除了工伤职工保险鉴定的后顾之忧。
“先康复后鉴定”以“早期介入”和“先治疗,后鉴定补偿”为原则,这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工伤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