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2年多的工资拿到了
武义法院助力9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本报讯 通讯员赵如芳、吴秋怡报道 前几天,浙江火龙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龙工贸)的多名职工来到武义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领取了拖欠近三年的工资。职工们感谢法院帮他们了却一桩心事,可以安心过年。
2018年8月,火龙工贸陆续拖欠职工工资,经劳动仲裁后,于2019年9月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火龙工贸已于2019年6月左右停止经营,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这涉及到91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法官始终记挂在心上。随着武义法院执行转破产进程的不断推进,破产清算为执行法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执行法官建议职工代表申请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样在法院的主导和监督下,通过管理人介入管理,工资还有清偿的可能性。职工代表听取了这个建议,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8月31日,武义法院裁定受理了火龙工贸破产清算一案。
案件受理之初,管理人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查询,并未发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处置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就在一筹莫展之际,管理人调查到债务人名下有一文字商标,系从他人手上转让于债务人,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通常来说,文字商标的市场价值并不高,起拍价多为100~500元。但这个商标名称为周大福,国际分类为6类金属材料。法院赶紧上网拍进行处置。
经司法网络拍卖,这一文字商标起拍价为500元,成交价为300500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职工债权为第一顺位清偿的优先债权,因此拍卖所得绝大部分用于职工工资支付,清偿率可达70%,后续如发现其他资产,可以再继续进行分配。
承办法官介绍,对于破产,社会观念还未完全转变,认为企业破产是丢面子、走程序。其实不然,破产清算是刺破企业面纱、充分实现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种途径。
2020年以来,武义法院审结破产案件21件,促使20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1家企业完成重整,盘活土地113.64亩,房产93368.98平方米,追缴税款689.84万元,为108名工人追回工资63.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