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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规落地 规范节前市场

浦江查处4起化妆品领域案件

  本报讯 记者曾晨路报道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近期,为推进新法规落地,整顿规范节前美容市场,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美容行业开展了一次节前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了有美容院使用过期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等情况。目前已立案4起。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一美容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美容院洗头间和调配间的多款使用中的洗发液、纤体膏等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

  “这些过期产品是美容院给客户提供洗发、按摩服务时使用的。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说,按照规定,美容院应经常对销售或使用的化妆品进行检查,确保没有过期变质。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过期化妆品予以扣押,并依法查处该美容院,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近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还发现,一美容诊所多款无中文标签的护肤品已开封并使用。这些无中文标签的护肤品是美容院为客人提供面部护理时使用的,但无法提供它们的合法来源证明。

  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的规定。

  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过期化妆品予以扣押,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据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科科长蒋小龙介绍,与原法规相比,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解决了长期以来化妆品管理中有过无罚、过罚不相当等问题。尤其是对美容美发领域,新《条例》明确了其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要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经营管理的义务,如采购的化妆品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如在购买或使用化妆品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和侵权行为的,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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