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不可乱开!
宁波一企业“帮小忙”惹来“大麻烦”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杜少荣报道 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中的工资数额高于劳动者实际工资数额,一旦劳动者据此主张工资差额,会造成什么后果?近日,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一起案件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收入证明不可乱开。
2016年1月,职工李某入职宁波一家物流公司,负责区域物流运营工作,年薪15万元,每月支付1万元,余额与12月工资一并发放。2019年10月,李某计划前往欧洲旅游,因为签证需要,公司配合李某出具收入证明,年薪为20万元。2020年6月,因购车需要,公司再次为李某出具收入证明,年薪为15万元。李某对此未提出异议。后双方发生矛盾,李某于2020年10月31日提出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91666.7元。
李某提供2019年10月的收入证明(年薪20万元),主张该物流公司老板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其年薪上调至20万元。对此,该物流公司予以否认,并提供2020年6月的收入证明(年薪15万元)及李某的工资清单予以反驳。
后经审理,仲裁委驳回了李某的仲裁请求。
仲裁员提醒:此案例给用人单位敲响警钟:收入证明不可乱开!不负责任滥开证明看似“帮小忙”,却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惹来“大麻烦”。建议用人单位以事实为基础为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