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被装跟踪器必须彻查严处
微观点:“执法车被装跟踪器”,不仅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处罚”,更是对法律的一种“挑衅”。笔者以为,此事不能止于“拆除”了事,而应彻查严处。若发现“管理漏洞”,必须及时补上。
■廖卫芳
据媒体报道,执法车辆上路巡查,超限货车随即销声匿迹;执法车一离开,大批违法车辆马上鱼贯而出……近日,一场现实版“无间道”在温州上演。今年3月以来,这个奇怪的现象在温州市区瓯海等地屡屡发生,引起交通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4月1日,温州市交通执法队公运执法二队在一辆执法车的底盘处找到了两个GPS跟踪器,随后执法三队在位于瓯江口的一辆执法车下也找到了跟踪器。目前交通执法部门已向警方报警。
众所周知,超载超限车辆一旦违规上路,由于其荷载远超公路的设计承载能力,不但会造成路面严重损坏,大幅缩短公路的正常使用年限,而且因超重的车辆会产生巨大的惯性,严重影响刹车效果,存在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而,公路巡查执法车辆既担负着对超载超限车辆的查处工作,又担负着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守护工作。可以说,公路巡查执法车既是超载超限车辆的“克星”,又是公路交通安全的“保护神”。
但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竟然胆敢在执法车辆上安装GPS跟踪器,致使执法车辆“上路巡查,超限货车随即销声匿迹;执法车一离开,大批违法车辆马上鱼贯而出”的“怪象”。要不是执法车辆在一次巡查中发现“疑点”,也许这种“怪象”还难以被破解。
“执法车被装跟踪器”,这不仅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处罚”行为,更是对法律的一种“挑衅”行为。因此,笔者以为,“执法车被装跟踪器”不能止于“拆除”了事,而应彻查严处。一方面,要通过警方的力量,迅速查清这些“跟踪器”到底是谁安装的?“跟踪器”是哪里来的?一旦查实,应该重罚的就要重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应查一查是否存有“内鬼”或“帮凶”?如果存有“内鬼”或“帮凶”,那更应严加惩处,该追责的要追责,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举一反三,对所有执法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行动,绝不让任何一辆执法车上的“跟踪器”成为“漏网之鱼”。
同时,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货物运输的“内部人”积极大胆地向公安部门检举揭发,让类似在执法车辆上安装“跟踪器”的不法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减少甚至杜绝“执法车装跟踪器”事件的再次发生。
当然,“执法车被装跟踪器”,这也暴露了公路执法部门存有较大的“管理漏洞”。因此,相关技术部门应通过人防、技防的力量,尽快堵上类似这样的“管理漏洞”,从而既确保执法车的执法效率,又维护执法车的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