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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实现“招生即招工”

微观点: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发挥出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搞好“现代学徒制”,关键是落实“双主体”。

  ■胡建兵

  据媒体报道,为充分发挥企业新型学徒制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的作用,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全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明确2021年该市将培养1.1万名企业新型学徒。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入职人员及转岗员工。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既有效缓解了工学矛盾,为技能人才创造了晋升的空间,又提升了企业用工的针对性、有效性,满足了企业对人才的技能需求。不仅促进了企业生产和城市运行保障效率的有效提升,通过培训也使企业职工素质持续增强。

  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发挥出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搞好“现代学徒制”,关键是落实“双主体”。过去,一些学校也与企业进行定点培养人才,譬如:“订单班”“冠名班”等,这种所谓的合作,是以学校培养为主,企业参与较少,学生毕业后的实际技能并不强。而“现代学徒制”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同时也在落实双方的共同主体责任。

  在“现代学徒制”的实践过程中,北京市进一步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要求,不断完善系列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职工接受学徒制培训,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推动北京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开展。如今的“学徒制”早已不是上世纪80年代之前的“师傅带徒弟”的传统方式。企业和学校在“现代学徒制”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都把自己作为责任主体,共同主导人才培养,共同招生招工,学生进校等于进企。企业在学生成为“生徒”后,这些“生徒”进企业学习将享受准员工待遇,在企业期间与正式员工一样,可以参加各种评比、技能比武活动,同样可以获得各种奖励。毕业后留在企业工作,可以缩短甚至取消实习期,直接按正式工上岗。

  “现代学徒制”实现“招生即招工”,推进了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深化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了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基地与车间、学生与员工、教师与师傅、教学与岗位的“六个对接”,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三方共赢。“现代学徒制”关键是落实“双主体”责任,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学生入校后由“学生到学徒、学徒到准职业人、准职业人到职业人”的转变。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广告 00002 “新型学徒制”实现“招生即招工” 2021-05-08 2 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