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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健康

浙江出台意见支持中医药

传承创新发展

  ■顾忠清

  为进一步促进浙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浙江将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制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收费标准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在杭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各设区市在不高于上述收费标准前提下,依法确定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收费标准。

  重视名中医经验传承创新

  充分发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的个人临床经验心得,以上名中医个人临床经验方法可以直接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定期向医保部门申报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

  优先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等名医团队入驻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同时,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数字化改革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加快推进医保定点申报网上办、掌上办,提高定点申报的便利性。

  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强化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促进中医药服务优质资源均衡发展。

  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培育“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新兴业态,积极构建在线中医复诊、在线支付、线下调配煎药、配送的中医服务生态圈。将中医在线复诊费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医保中医处方流转平台,探索网上竞价配送机制,优化参保人员就医体验。


浙江工人日报 健康 00003 传承创新发展 2021-11-22 2 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