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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我省公布第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 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已查办案件257件 罚没款237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继11月15日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局统一行动部署,全力开展第一阶段工作,加大力度开展线索摸排、案件查处工作。昨日,我省对外公布第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省公安厅交管局、食药环知总队开展大要案查处及行刑衔接工作,协调各地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梳理案件线索,排查大要案。同时,充分发挥“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作用,推动各地开展联合执法,实现部门共治。截至目前,全省已查办电动自行车领域案件257件,罚没款237万余元。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杭州市萧山区查处萧山某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9月28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商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检验发现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中鞍座长度、衣架宽度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至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货值金额达20万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台州市查处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至案发,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50400元,违法所得6000元。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95400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处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系列案,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5家销售单位作出合计罚款32000元的行政处罚。

  嘉兴市海盐县查处武原街道某电动车大卖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8580元。海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滨江区查处滨江区某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2.2万元。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8辆、罚款44000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达15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宁波市海曙区查处某电动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14693元,违法所得1050元。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罚款14693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查处孔某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案,对孔某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金东区查处某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10760元,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1辆、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宁波市镇海区查处殷某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案,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30800元,违法所得450元。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9辆、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并处罚款66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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