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无证上岗? 零容忍!
本报讯 通讯员蒋忠慧报道 近日,张某、许某因未取得电焊操作证件,分别在两处工场进行电焊操作,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二日。
11月22日上午,黄岩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建筑工地巡查时,发现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的张某无电焊操作证件。经查,张某因对特种行业从业资格不了解,没申请办理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的特种行业操作证,就在工地上从事电焊作业。当日下午,民警又在辖区另一处工场内现场查获正在使用电焊机焊接铁架作业的无证电焊工许某。张某、许某的行为属于无证违规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当日,黄岩警方给予张某、许某分别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黄岩分局城西派出所加大对建筑工地、工棚、企业、加工点、沿街店铺等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现场相应范围内的可燃材料进行清理、施工现场有无配置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有无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等情况,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日常巡查中,无证电焊工违规作业时有发现,因为工资待遇尚可,一些务工人员抱着侥幸心理上岗。今年以来,该所先后对11名无证电焊工予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从事电焊、气焊、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需了解作业点及周边情况,并清理可燃物;作业时,要有专人持灭火器材进行防火监护;作业结束,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